项目名称:   纤维素纤维离子化基地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将租用丽康科技T18厂房改造为纤维素纤维离子化基地,新增试验生产设备,形成两条生产线。将T07、T08两座厂房分别作为所需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使用,T28(部分)作为危废暂存间。形成离子化纤维1500吨/年的生产能力。
 建设地点:   松滋临港工业园松滋丽康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表
 总投资(万元):   1800.0  环保投资(万元):    100.0
 单位名称:   荆州丝路轩行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湖北省松滋市陈店镇丽源大道1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湖北铨誉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日期:    2020-11-19
 名        称:   关于纤维素纤维离子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2020-12-03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2020-12-08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市分局行政审批股

电话:0716—6233311  6667072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45号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市分局2020年11月30日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0716——6233311   6667072

2、通讯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45号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1  纤维素纤维离子化基地项目  新建  松滋临港工业园松滋丽康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拟将租用丽康科技T18厂房改造为纤维素纤维离子化基地,新增试验生产设备,形成两条生产线。将T07、T08两座厂房分别作为所需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使用,T28(部分)作为危废暂存间。形成离子化纤维1500吨/年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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