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湖北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租赁场地面积21129.69平方米,生产车间3500平面米,购置加工、生产设备5套及环保设备3套;年产建筑节能环保材料30万吨
 建设地点:   松滋市老城镇西街(原粮管所)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表
 总投资(万元):   5000.0  环保投资(万元):    260.0
 单位名称:   湖北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松滋市老城镇西街(原粮管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卢海英  联系电话:    027-59106613
 环评单位名称:   河北景略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日期:    2020-11-26
 名        称:   关于湖北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2020-11-26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2020-12-01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市分局行政审批股

电话:0716—6233311    6667072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245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市分局2020年11月26日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0716—6233311    6667072

2、通讯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245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1  湖北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干粉砂浆项目  新建  松滋市老城镇西街(原粮管所)  租赁场地面积21129.69平方米,生产车间3500平面米,购置加工、生产设备5套及环保设备3套;年产建筑节能环保材料3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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