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01月25日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0716-8810814 传 真: 0716-8810833
2、通讯地址:荆州市园林路51号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性质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 1 | 松滋市南海片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 新建 | 松滋市小南海湖及周边水系 | 重建新河芭芒滩滚水坝、生态修复沟渠3.9km、维修改造涵闸3处;南海片区湖泊清淤、无害化处置159.46万立方米,岸线险段整治3km,水生植物栽植10万平方米;修复南海片区湖泊岸线16.4公里,建设环湖景观林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