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300吨/年聚烯烃催化剂、30000吨/年成膜助剂及5000吨/年增塑剂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4间甲类车间等主体工程;办公楼、中控室、化验分析室等辅助工程;甲类仓库、丙类库房、罐区等储运工程;给排水、供热、供电、供风、供氮、循环水池等公用工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固废治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等环保工程;事故水池、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等风险防范工程
 建设地点:   洪湖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滩新区荆汉大道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书
 总投资(万元):   12000.0  环保投资(万元):    1255.0
 单位名称:   武汉昱鼎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洪湖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滩新区荆汉大道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冯建成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湖北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日期:    2021-07-30
 名        称:   关于300吨/年聚烯烃催化剂、30000吨/年成膜助剂及5000吨/年增塑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2021-08-16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2021-08-21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8810814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08月16日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0716-8810814  传 真: 0716-8810833

2、通讯地址:荆州市园林路51号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1  300吨/年聚烯烃催化剂、30000吨/年成膜助剂及5000吨/年增塑剂项目  新建  洪湖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滩新区荆汉大道  建设4间甲类车间等主体工程;办公楼、中控室、化验分析室等辅助工程;甲类仓库、丙类库房、罐区等储运工程;给排水、供热、供电、供风、供氮、循环水池等公用工程;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固废治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等环保工程;事故水池、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等风险防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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