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2021年10月14日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0716-4720059 2、通讯地址:江陵县江陵大道136号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行政审批科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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