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天鹅洲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区天鹅洲湿地恢复与保护项目(二期)天鹅洲泵站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临近长江的河滩地新建220m引水渠,引水渠接前池至泵房,而后连接输水管、出水池以及出水闸,通过箱涵穿越沙滩子大堤,穿堤过后接3.2km出水渠至出水闸阀,经区域原有沟渠流入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故道)。
 建设地点:   石首市天鹅洲沙滩子大堤分洪口门附近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书
 总投资(万元):   7635.77  环保投资(万元):    230.0
 单位名称:   石首市天鹅洲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石首市天鹅洲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陈刚  联系电话:    0716-7680333
 环评单位名称:   武汉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日期:    2021-11-12
 名        称:   关于天鹅洲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区天鹅洲湿地恢复与保护项目(二期)天鹅洲泵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2021-11-26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2021-12-01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8810814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11月26日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0716-8810814  传 真: 0716-8810833

2、通讯地址:荆州市园林路51号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1  天鹅洲生态旅游经济开发区天鹅洲湿地恢复与保护项目(二期)天鹅洲泵站新建项目  新建  石首市天鹅洲沙滩子大堤分洪口门附近  在临近长江的河滩地新建220m引水渠,引水渠接前池至泵房,而后连接输水管、出水池以及出水闸,通过箱涵穿越沙滩子大堤,穿堤过后接3.2km出水渠至出水闸阀,经区域原有沟渠流入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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