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年产2000吨光学树脂单体、1000吨改性型胶粘剂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项目不新征建设用地,对现有的1#车间进行改建,将环氧地坪漆生产线迁移至2#生产车间内,设备、工艺和产品方案不变,增设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同时将1#车间改建为配电房、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新建甲类生产车间一座,甲类仓库一座,导热油炉房一间,办公楼1栋等,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供配电、环保、风险防范等设施。在甲类生产车间内设1条生产线(共2套设备,可共线生产)。
 建设地点:   荆州市公安县青吉工业园湖北巴乐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    改扩建
 行业类别:    合成材料制造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书
 总投资(万元):   5000.0  环保投资(万元):    606.0
 单位名称:   湖北巴乐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荆州市公安县青吉工业园湖北巴乐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钱军  联系电话:    133-76276906
 环评单位名称:   武汉华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日期:    2022-01-18
 名        称:   关于年产2000吨光学树脂单体、1000吨改性型胶粘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2022-01-29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2022-02-03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8810814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01月29日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0716-8810814  传 真: 0716-8810833

2、通讯地址:荆州市园林路51号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1  年产2000吨光学树脂单体、1000吨改性型胶粘剂项目  改扩建  荆州市公安县青吉工业园湖北巴乐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拟建项目不新征建设用地,对现有的1#车间进行改建,将环氧地坪漆生产线迁移至2#生产车间内,设备、工艺和产品方案不变,增设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同时将1#车间改建为配电房、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新建甲类生产车间一座,甲类仓库一座,导热油炉房一间,办公楼1栋等,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供配电、环保、风险防范等设施。在甲类生产车间内设1条生产线(共2套设备,可共线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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