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江陵县滨江水厂工程(一期)
 建设内容及规模:   浮船取水工程、输水工程、配水井、辐流式预沉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送水泵房及配电间、综合楼、传达室、食堂等以及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建设地点:   荆州市江陵县马家寨乡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表
 总投资(万元):   26200.0  环保投资(万元):    34.0
 建设单位名称:   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197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方文秋  联系电话:    0716-4738489
 环评单位名称:   湖北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日期:    2022-04-11
 名        称:   
 拟批准公示开始日期:     拟批准公示结束日期: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2022年4月11日

拟受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受理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0716-4720059  

2、通讯地址:江陵县江陵大道136号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行政审批股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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