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湖北海珥玛一期建设项目(三阶段)
 建设内容及规模:   将生产车间1和生产车间2合并为一个车间,将9层办公楼改为6层,将锅炉房原有拟建的1台20t/h蒸汽锅炉改为2台10t/h蒸汽锅炉,并在锅炉房新增1台120KW导热油炉,新增1个储罐区,将污水处理站规模由300m3/d扩建到600m3/d
 建设地点:   石首经济开发区金平工业园创新路以南、金银路以东、五支渠以西  建设性质:    改扩建
 行业类别: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书
 总投资(万元):   5000.0  环保投资(万元):    243.0
 单位名称:   湖北海珥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石首经济开发区金平工业园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高满旦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武汉清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日期:    2023-06-28
 名        称:   关于湖北海珥玛一期建设项目(三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2023-07-12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2023-07-17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8810814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07月12日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0716-8810814  传 真: 0716-8810833

2、通讯地址:荆州市园林路51号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1  湖北海珥玛一期建设项目(三阶段)  改扩建  石首经济开发区金平工业园创新路以南、金银路以东、五支渠以西  将生产车间1和生产车间2合并为一个车间,将9层办公楼改为6层,将锅炉房原有拟建的1台20t/h蒸汽锅炉改为2台10t/h蒸汽锅炉,并在锅炉房新增1台120KW导热油炉,新增1个储罐区,将污水处理站规模由300m3/d扩建到600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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