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28日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0716-8810814 传 真: 0716-8810833
2、通讯地址:荆州市园林路51号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性质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1 | 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洪湖南片区)生态修复工程 | 新建 | 洪湖市螺山镇、瞿家湾镇、滨湖街道、汊河镇、新堤街道、沙口镇 | 湖退垸还湖、洪湖水系连通渠道整治、固体废弃物清理、外侵物种防治清理、洪湖缓冲带岸线治理及清水堡缓冲带岸线治理5个方面,分别为①洪湖退垸还湖工程:对洪湖保护区内4.64万亩围垸实行永久退垸还湖,部分圩垸予以间断性拆除;②洪湖水系连通工程:对新螺片及洪狮大垸片的主要沟渠共计28.685km进行生态清淤及岸线治理;③湖泊固体废弃物清理:对保护区养殖水域附近大量固体废弃物(水泥桩、哨棚、锚石、地笼、沉网等)清理出湖,主要清理保护区内3000hm2范围内的固体废弃物;④外侵物种防治:主要清理外来物种防治面积400hm2,通过水葫芦、水花生控制和福寿螺防控,严控外来物种入侵,促进本地优势种生长,确保湿地生物多样性下降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⑤洪湖缓冲带岸线治理及清水堡缓冲带岸线治理:主要结合湖泊底泥生态清淤,对洪湖缓冲带岸线治理29.037km及清水堡缓冲带岸线治理2.73k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