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发展洪湖市经开区100MW/200MWh钠离子储能电站示范项目 一期50MW/100MWh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荆环审文[2024]59号 2024年6月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