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能万全镇99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万全光伏升压站-T接高潭口至南套沟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荆环审文[2024]79号 2024年9月1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