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金平工业园精细化工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20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节池、芬顿氧化塔、芬顿氧化罐区、反应池/初沉池、中间水池一、水解酸化池、A2/O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中间水池二、臭氧催化氧化塔、曝气生物滤池、中间水池三、活性炭吸附塔、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事故池、加药间、鼓风机房、配电间、臭氧发生器间、维修间、办公楼、门卫室、排放口、在线监控间等
 建设地点:   石首经济开发区金平工业园创新路南侧500m处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水污染治理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书
 总投资(万元):   4882.55  环保投资(万元):    2240.0
 单位名称:   石首市梅思泰克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石首市经济开发区金平工业园康庄大道30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湖北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日期:    2021-03-08
 名        称:   关于金平工业园精细化工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2021-03-29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2021-04-03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8810814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03月29日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0716-8810814  传 真: 0716-8810833

2、通讯地址:荆州市园林路51号荆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1  金平工业园精细化工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新建  石首经济开发区金平工业园创新路南侧500m处  本工程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20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节池、芬顿氧化塔、芬顿氧化罐区、反应池/初沉池、中间水池一、水解酸化池、A2/O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中间水池二、臭氧催化氧化塔、曝气生物滤池、中间水池三、活性炭吸附塔、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事故池、加药间、鼓风机房、配电间、臭氧发生器间、维修间、办公楼、门卫室、排放口、在线监控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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