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安圆新材料科研中心(武汉理工大新材料国家实验中心)及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30000万元,征地100亩,新建科研基地1栋2层、厂房1栋1层,配置水泥缓凝剂、水泥与胶凝材料混凝土及道路材料科学技术研究生产线车间等配套设施,年产磷石膏水泥缓凝剂60万吨、公路路面基层用磷石膏水稳层140万吨
 建设地点:   松滋市临港工业园发展大道以东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固体废物治理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表
 总投资(万元):   30000.0  环保投资(万元):    160.0
 单位名称:   湖北安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乐乡街道临港工业园公租房二楼(自主申报)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杨敏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湖北铨誉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受理:   是  受理日期:    2023-03-29
 名        称:   关于安圆新材料科研中心(武汉理工大新材料国家实验中心)及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拟定批准开始日期:   2023-03-29  拟定批准结束日期:    2023-04-03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市分局行政审批股

电话:0716——6667072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45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荆州市环保局2023年03月29日

拟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电 话:0716——6667072

2、通讯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贺炳炎大道245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二、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质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1  安圆新材料科研中心(武汉理工大新材料国家实验中心)及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新建  松滋市临港工业园发展大道以东  总投资30000万元,征地100亩,新建科研基地1栋2层、厂房1栋1层,配置水泥缓凝剂、水泥与胶凝材料混凝土及道路材料科学技术研究生产线车间等配套设施,年产磷石膏水泥缓凝剂60万吨、公路路面基层用磷石膏水稳层14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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