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平工业园精细化工组团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荆环审文[2021]26号 2021年4月1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