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公安大唐农光储一体化项目埠河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荆环审文[2022]125号 2022年11月2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